十年禁渔第一年云南强化执法严打违法犯
金沙江。何光云摄
3月15日,朱某林、朱某全、杨某金、朱某军四人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细鳞鱼34.3千克,被警方抓获,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另外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4月12日,吴某某非法捕捞鲫鱼和鲤鱼2.37千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4月23日,王某、黄某、王某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4.08千克,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年是长江实行“十年禁渔”第一年,云南省各级各部门持续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打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11月16日,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艾东在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自年全面启动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工作以来,通过打击整治,目前在金沙江干流有组织、大规模使用“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行为已基本杜绝;在农贸市场、餐馆公开宣传、销售、食用金沙江野生江鱼的现象已基本消失;绝大多数沿江群众知晓“禁渔令”,社会各界保护金沙江野生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
——打击
严打非法捕捞
长江上游金沙江在云南境内长公里,流域面积10.9万平方公里,覆盖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
云南公安紧盯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突出问题,深挖案件线索,对违法犯罪团伙实施“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打击。针对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跨区域、系列性的特点,加强案件串并研判,实行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合成、同步上案,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盯住重大案件重拳出击。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长江禁渔方面刑事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
对沿江7个州(市)持证渔船渔民、事实渔船渔民、提前退捕渔船三类情况进行核实摸底,排查并经农业、交通等部门确定退捕渔船艘、退捕渔民人,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工作,按照%推荐就业岗位、%提供技能培训、%给予就业帮扶的“三个百分百”目标,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年8月,全省艘退捕渔船全部拆解,名退捕渔民全部上岸,完成率%。
——协作
深化综合治理
今年7月1日起,作为我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云、贵、川三省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同步实施,开启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从“分河而治”到“共同治理”的新局面。
同时,云、贵、川三省联合签署《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合作协议》,通过统筹一体化,系统部署,解决“同江不同策、同江不同步”等问题;通过运行一体化,共建共享,建立起指挥顺畅、协同有力、科学高效的运行模式;通过警务一体化,注重长效,建立起水岸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水路执法工作闭环。昭通市公安局为加强区域打击力度,先后与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宜宾市公安局签订了《金沙江流域禁捕警务协作机制》,促进两省三地警方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中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办案协作。
杨艾东表示,云南公安下一步要坚持强化协作配合,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重点流域、水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在“行刑衔接、严惩重处、形成震慑”上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在与川、黔公安机关签订上游警务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警务日常协调、信息共享、联合办案、联合防控、风险防范5个方面工作协作机制。
——宣传
让“禁渔令”进入大众视野
“从近期的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来看,虽然有的违法人员仅仅捕捞了几条普通的鲫鱼、鲤鱼,但是他们是在常年禁渔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的方法,或者使用地笼网、电鱼器等禁用的工具,无论捕捞的水产品有多少,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书记陆永昌介绍。
为了让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进入大众视野、日常生活,金沙江沿岸各州(市)和各有关部门在沿江村镇、集市、码头、学校、社区、餐馆等场所以及交通要道,采取设立宣传牌、张贴通告以及设置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江流域禁捕政策措施。同时,利用电视、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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