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的情人节,俩男子在武汉长江大桥殉
年2月14日上午10时08分,湖北武汉长江大桥附近来来往往的人,都听见了一声巨响,随后抬头就看见了一些烟云和火光,稍远一点的人可能还不明所以,但近处的司机已经知道那是辆电一专线炸了,他们纷纷下车前去救人,可还没等到靠近那辆车,就已经被那些七零八落的尸体吓得软倒在地,吓得当场呕吐。
那些七零八落的尸体,也是警方的噩梦,案发后武汉市委、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反复勘查和进行两次地毯式搜索,最终提取出尸体残肢、碎块块,收集到袋残留物,在残留物里面专案组发现了导火索,确定引爆炸药的人就在公交车上,于是所有线索都藏在了那块人体残肢和碎块中。
他们不得不把这些残肢碎块拼接完整,一块又一块,最后确认出一共是16具尸体,这16具尸体那段时间天天被滚放播出,最终只有2具男尸从始至终未有人认领,这让专案组了解到一些不同寻常之处,他们根据男尸的损坏程度,还有被炸飞的距离判断出,这两具男尸就是爆炸案的罪魁祸首,而这场爆炸案的炸药量足有10公斤左右。
这两个男人要是还活着,是必然要被审判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知,利用爆炸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是爆炸罪,更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具男尸的所作所为,一是杀害16位无辜群众,二是破坏了5辆车以及武汉长江大桥,那么他们会被判什么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爆炸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条则规定:爆炸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两个男人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得死刑。
可这两个男人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这两个男人不用坐牢,人们的谴责他们也一句都听不到,可还是有很多人想知道他们的动机。
这对男子到底为什么要让一辆好好的汽车发生爆炸,让这么多无辜的群众陪他们赴死?专案组又开始对那袋残留物进行拼接,总算是拼出了一张“汤喜林”的身份证,在对全市旅店进行清理后,于一家旅社,专案组发现“汤喜林”和一名叫“齐杏献”的男子同住过房间,经查,床底下有一根导火索。
专案组人员连忙赶赴身份证上写着的汤喜林老家地址,却不料大吃一惊,汤喜林和齐杏献根本没死,那身份证是怎么到出事电车上的?原来汤喜林身份证早在年坐长途汽车时丢失,齐杏献则是在年时把身份证借给了同厂工人“曹军”,后来曹军说身份证丢了,赔给他50块,他也就算了。
专案组察觉到这个曹军的异常,又进行一番调查后,确认他确实是那两具男尸之一,也终于算是把爆炸案发生前的一系列事情摸清——曹军是一个文艺青年,他擅长画画,于是离开罐头厂去黄山卖画,可一幅画都没有卖出去,梦想的破灭,现实的冰冷,令他心灰意冷,最后就这样不知道通过何种方式,认识了邹昌力。
邹昌力家里很穷,不得不定了一门倒插门亲事,他十分之抗拒而且苦恼,在现实和骨气之间拉扯,最终生出了一些不当的念头,案发前一个月,他喝醉了,对未婚妻邹道花吐露的心声:“要是我气伤了心,死的就不是我一个人,要上火车,火车上不了,就上汽车,炸死所有人!”年2月1日,两个都不怎么想活的人于邹昌力家相会。
或许是存了必死的心,曹军和邹昌力毫不避讳地同进同出,2月7日邹昌力带着曹军到了之前的钨矿,买了10公斤硝铵炸药,第二天装在编织袋里拎在手中,和家人说要去武汉打工,2月14日他们到达武汉,晃了三天后,在2月13日住进了武汉市硚口区长堤旅社,第二天他们上了那辆专线电车,其后引爆了炸药。
如此一来这场爆炸案的源头,竟是两个男人由于各自压力,产生相约赴死的念头,他们一路从河北到达武汉,最终不知道为何就看准了那辆电车,以至于这么多生命无辜惨死,他们的生活确实存在一些令他们难以忍受的部分,可却因为其行为而无法让人产生同情,他们的离开也并不如他们幻想得那样轻松,反是坠着沉甸甸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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