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联动管理,推动禁渔工作纵深发展

为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4月11日下午,大厂街道协作发展办联合大厂水上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社区共26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是对大厂街道辖区内入江口一公里及马汊河沿线(大厂段),重点开展禁捕执法整治。一方面对入江口一公里内禁捕区开展严格检查,对任何钓鱼、捕鱼行为严厉劝阻,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对入江口一公里外的区域,严格按照“一人一杆一钩”标准进行检查并对在场钓鱼群众进行长江大保护知识教育。

长江岸线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长江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保护修复是一场极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持续向纵深推进,动真碰硬、压实责任,治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顽瘴痼疾。大厂街道禁渔禁捕工作采取联动管理,依托山畔派出所、西厂门派出所、卸甲甸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辖区沿江大企业等,以最大力度、最全视角、最低包容打击违法案件。

下一步

大厂街道将持续贯彻落实“十年禁渔”政策要求,坚决打赢长江禁渔禁捕攻坚战、持久战,为长江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热点问答:Q大厂街道禁渔区和非禁渔区如何界定?

A: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4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苏农规8号),马汊河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为禁渔区,其余为非禁渔区。

Q休闲垂钓应如何规范进行?

A:禁渔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钓鱼活动,非禁渔区《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1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12号)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来源:协作发展办

拟稿:黄嘉威

审核:何剑波

发布:王佳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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