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今年起九
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梅杰施明亮)近日,我市出台了《九江市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引进物流企业等方式,促进我市物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快物流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物流业量质齐升。
根据《管理办法》,市级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物流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物流园区新上重大项目以及物流示范园区创建、引进物流企业、新建仓储类基础设施等十个方面。
企业需每年4月30日前向当地物流主管部门申请进入全市年度物流业发展项目库。项目建设基本完成,达到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需每年10月30日前向当地物流牵头部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来源:九江一套)
技术编辑:吴晨
责任编辑:陈姗
审核:付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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